8月20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塔城监管分局公开了最新的行政处罚信息。此次处罚针对的是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该行因内部员工违规操作,涉及严重违反金融法规的行为,而受到了严厉的经济处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塔城监管分局决定对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处以3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以示惩戒。同时,为了强化责任追究,该局还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陈国文:作为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拉哈巴克支行的时任行长,陈国文被认定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因此,他受到了监管部门的警告,并被处以6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美金泉:美金泉同时担任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克图支行和锡伯特支行的行长,同样被认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他也受到了监管部门的警告,并被处以6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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